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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scooter® 智慧電動機車擴充功能使用條款
版本:2022 年 4 月
即日起 Smartscooter® 智慧電動機車擴充功能使用條款(下稱「本條款」)調整並生效如下,且適用於出廠標配Smartscooter ® 智慧電動機車擴充功能(下稱「本功能」)以及於任何通路購買本功能之使用者(定義如下)。
1. 使用者
本條款所稱之使用者,為使用本功能之人,包含但不限於 Smartscooter® 智慧電動機車訂購單所載買方、Gogoro 網路商店帳號所示之訂購人、搭載本功能Smartscooter® 智慧電動機車之車主以及繼受人,以及任何使用本功能之騎士、駕駛等。
2. 本功能內容
- 使用者得依本條款之規定,依使用者之操作以及控制,同時使用下列一項或多項本功能:
- TCS 循跡防滑系統
- 賽道碼錶
- 定速巡航
- 其他 Gogoro 提供之智慧擴充功能
- 使用者瞭解並同意,本功能係以使用者得騎乘搭載本功能之Smartscooter® 智慧電動機車為前提,如因任何原因無法騎乘搭載本功能之Smartscooter® 智慧電動機車,使用者並無法使用本功能。
- 使用者瞭解並同意,本功能搭載於特定款式之Smartscooter® 智慧電動機車,或於購入後透過任何方式購買並於特定Smartscooter® 智慧電動機車啟用後,即無法再進行卸載,或轉移至其他Smartscooter® 智慧電動機車進行使用。
- 使用者瞭解並同意,本功能屬於行政院所公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所定義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並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關於通訊交易解除權之規定。
- 如本功能嗣後有任何優化、改版等, Gogoro 將依其決定以數位方式(例如:Over-the-Air技術)以及於 Gogoro 服務中心提供新版本,以供使用者評估是否選用更新版本之本功能,Gogoro 保留針對新版本收取其他一次性費用以及相關服務費用之權利。
3. 使用者義務
- 使用者應尊重本功能相關之智慧財產權與營業秘密,不得從事任何侵害或有可能侵害該智慧財產權或營業秘密之行為。本條款並不構成 Gogoro 就本功能相關之智慧財產權或相關權利之授權或轉讓。
- 使用者應擔保使用本功能之Smartscooter® 智慧電動機車處於安全駕駛狀態(例如:定期進行保養工作、騎乘前檢查所有組件功能、遵守交通法規等),以安全使用相關功能。
- 使用者已於使用本功能前以及使用本功能之期間,詳細閱讀車主手冊以及 Gogoro 網頁,關於本功能之段落以及說明文字,並已瞭解及同意相關功能之限制,以及駕駛人在使用本功能之前、使用期間應注意之事項。
- 針對本功能之使用,使用者應擔保使用者以及任何駕駛人,遵循交通法規以適當車速騎乘 Smartscooter® 智慧電動機車。使用者瞭解及同意,本功能無法取代駕駛人之注意力、判斷能力,應循前述規定以及自行判斷之路況騎乘 Smartscooter® 智慧電動機車。
4. 免責條款
- 效能數據、功效以及功能,均可能因相關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個人騎乘行為或使用習慣、騎士人數及重量、道路狀況、道路速限、天候狀況、Smartscooter® 智慧電動機車實際型號配備或效能誤差、風速大小等因素)之影響,而造成無法達到相關所示之效能數據、功效以及功能。
- Gogoro 僅依提供本功能當時之功效及現況提供本功能。在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Gogoro 明示排除或免除任何聲明、保證及承諾,包括但不限於與正確性、可靠性、滿意度、品質、適於特定目的及無侵權行為相關之聲明、保證或承諾。
- 為免疑義,本功能並無任何保固,惟 Gogoro 將盡最大努力協助使用者排除相關使用障礙。
5. 通知
Gogoro 依本條款所為之通知,除雙方另有約定外,Gogoro 得選擇以掛號郵寄、電話、簡訊、電子郵件或公告之方式為之。除使用者嗣後以書面通知變更外,前開通知方式以 Gogoro 客戶系統內所載之通訊地址、電話及e-mail為準。
6. 其他事項
- 使用者瞭解並同意,Gogoro 得隨時修改或變更本條款之內容。惟 Gogoro 應於新版本條款生效前公告,或單獨、併同帳單通知使用者。
- 如本條款之任一或數項條款被認定為無效、違法或無法執行,此無效、違法或無法執行之情形不應影響本條款之其他條款。
- 本條款係雙方就本功能唯一且完整合意之協議,其效力取代先前之任何口頭或書面之協議。
- 本條款應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命令解釋及適用。關於使用者與 Gogoro 間有關本功能之糾紛,如雙方無法以友好協商解決時,使用者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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